彝族敘事長詩。流傳于貴州西部畢節(jié)、大方一帶彝族民間。 長詩敘述的是:古時候;烏撒的麻古地方和惹古地方,好土地全被兩地的土司霸占。麻古的阿諾侯玖小伙和惹古的阿何勿苦姑娘分別帶領(lǐng)鄉(xiāng)親到深山和海邊去開荒,占領(lǐng)了山神和海神的住地。山神和海神爭著到天庭告狀,天君不予理睬。五月五,在賽馬、射箭比賽場上,阿諾侯玖和阿何勿苦相遇,兩人一見傾心,互贈信物,訂下終身,商定明年五月五成婚。就在他倆舉行婚禮的這天,海神再次告狀,天君命海神山神將阿諾侯玖和阿何勿苦捉拿。到了天庭,好心的姑舍立米君前來調(diào)解。阿諾侯玖和阿何勿苦將民間苦情訴說后,姑舍立米君作出裁決:地上很寬,山神可以自由選擇地方安家;大地西邊有青海,海神可以到那里安家,田地留給人來耕種,今后不準互相侵犯。阿諾侯玖和阿何勿苦謝過姑舍立米君,返回地上。從此以后,山神有山神的住地,海神有海神的房子,人們有耕種的田地。
王冶新、何積全、王子堯(彝族)、王政賢根據(jù)彝文抄本和口頭流傳翻譯、整理的這首長詩,收在了貴州人民出版社1986年12月出版的《漏臥魯溝的婚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