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徵仲父林,為溫州太守,卒于官。僚佐大夫以千金致賻。辭曰:“先大夫守郡曾未貨取,不幸先朝露斃,得其正,使不肖受斯贈,是欺死父也。且先大夫以正死,不肖可以不正生乎?”固不受。 ○明·鄭仲夔《偶記》卷五
[述要] 文徵明(一字徵仲)之父曾任溫州知府,死于任所后,他的一些同僚與下級官吏湊了一千兩銀子交給文作喪葬費。文堅辭不收,說:“我父親在這里做官時是兩袖清風(fēng),不貪斂錢財,他雖不幸去世了,但一生行得正,如果我接受這筆饋贈,就對不起父親。而且我父親至死保持正直,我是他的兒子,又怎能不正直地活著呢?”因此他堅決不肯收下這筆錢。
[事主檔案] 文徵明(1470—1559) 明書畫家、文學(xué)家。初名壁(亦作璧),字徵明,以字行,更字徵仲,號衡山居士。長洲(今江蘇吳縣)人。與祝允明、唐寅、徐禎卿并稱“吳中四才子”。五十四歲任翰林院待詔,三年辭歸。工行、草書,有智永筆意;大字仿黃庭堅,尤精小楷,亦能隸書。擅山水,師法宋、元,構(gòu)圖平穩(wěn),筆墨蒼潤秀雅。早年所作多細謹,中年較粗放,晚年粗細兼?zhèn)?。兼善花卉、蘭竹、人物。與沈周、唐寅、仇英并稱“明四家”。亦工詩,宗白居易、蘇軾,有《甫田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