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質(zhì)化合之時,必用分劑之數(shù),不依此數(shù)不能化合。細思其理,久而未得。前六十年西人多而敦
①極精化學,思得一理,遍傳各國,雖未有全據(jù),而考究化學者,盡宗其說,名為質(zhì)點之理
②。蓋萬物俱以極細無內(nèi)之點相切而成,此點不能再分,雖明力極大之顯微鏡,亦難辨察。然其所有之據(jù)即在化合之中。
多爾敦又言:凡原質(zhì)點所成之形式與體積輕重,皆點點相等。而化合之時,乃兩原質(zhì)
③之彼此兩點,依附密切,而成一雜點
④?;虮艘稽c與此二點相切,或彼一點與此三點或四或五點相切,或彼二點與此三點或五點或七點相切,如是相切相間相累相積而成雜質(zhì)
⑤。惟彼一點不能與此半點或小半點相切。所以然者,因點不能再分也。此即各質(zhì)不依定率不能化合之故。
韋而司撰、傅蘭雅口譯、徐壽筆述《化學鑒原》卷一
[注]①多而敦:道爾頓(John Dalton,1766—1844) 。②質(zhì)點之理:原子論;質(zhì)點:原子。③原質(zhì):元素。④雜點:復雜原子。⑤雜質(zhì):化合物。
【評】道爾頓原子論是近代化學的基礎。這里是道爾頓原子論最早在我國介紹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