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tory Acts工廠法英國議會所通過的有關工廠勞動條件的一系列法規(guī)。英國工業(yè)革命后,針對當時某些工廠勞動條件惡劣的狀況,英國議會分別于1802年、1819年和1833年頒布工廠法,其內容主要與雇用童工有關。1844年和1847年,在“將紡織廠工作日縮短為10小時”運動領袖沙夫茨伯爵主持下,對早期的工廠法作了修訂。1961年頒布的《工廠法》對工人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等方面作出規(guī)定。該法現(xiàn)正逐漸被1974年頒布的《現(xiàn)行衛(wèi)生與安全法》所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