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忌反忌
不忌口得愈
一男子,病泄十余年。豆蔻、阿膠、訶子、龍骨、烏梅、枯礬,皆用之矣。中脘、臍下、三里,歲歲灸之。皮肉皴槁,神昏足腫,泄如泔水,日夜無度。戴人診其兩手脈,沉且微,曰:生也。病人忽曰:羊肝生可食乎?戴人應(yīng)聲曰:羊肝止泄,尤宜服。病人悅而食一小盞許,可以漿粥送之。病人飲粥數(shù)口,幾半升,續(xù)又食羊肝生一盞許,次日泄幾[1]七分。如此月余而安。此皆忌口太過之罪也。戴人常曰:胃為水谷之海,不可虛怯,虛怯則百邪皆入矣?;蛩既澣?,雖與病相反,亦令少食,圖引漿粥,此權(quán)變之道也。若專以淡粥責(zé)之,則病人不悅而食減,久則病增損命,世俗誤人矣。
不可忌口
戴人常曰:臟毒、酒毒,下血、嘔血,婦人三十已下血閉,六月、七月間膿血惡痢,疼痛不止,婦人初得孕擇食者,已上皆不忌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