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制度
內閣制是明朝永樂時期建立的政治制度。朱元璋統(tǒng)一中國后,為建立中央集權的體制,以胡惟庸案為借口廢除了丞相,設殿閣大學士作為皇帝的咨詢機構,這就是內閣的雛形。朱元璋廢除丞相,挑選幾名文臣擔任華蓋殿、英武殿、文淵殿、東閣等大學士,協(xié)助批閱奏章,充當皇帝顧問。朱棣時正式設置內閣,內閣成為位于皇帝與六部之間的一個辦事處,設內閣大學士5至7人在文淵閣當值,參與機務,草擬詔令。仁宗開始,用六部尚書、侍郎兼內閣大學士,閣臣權力逐漸大起來。世宗時,夏言、嚴嵩輪流專權,內閣首輔代批圣旨,儼然成為真宰相,壓制六部,閣臣朝位班次,俱在六部之上。內閣制在最初的時候只是皇帝秘書性質的機構,但到了明朝成化、弘治朝,內閣制已經成為足以對抗皇權的文官政府代表。大明永樂帝實際上是明朝最后一個成功的專制皇帝,在永樂朝以后,專制者必誤國,分權者必振興。中晚明的歷史可以看出,只要內閣中人才濟濟,皇帝再怎么瀟灑都無所謂;如內閣權力被虛化,被剝奪(如大明崇禎17年換52任內閣),皇帝再勤政也是要誤國!大明朝時,即使皇帝不上朝理政,國家機器也能依靠一班大臣和一整套政務流程維持正常運轉。明成祖成立內閣以后,把原來宰相擁有的決策權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議政權分給內閣,行政權分給六部。地方上分三司,分管司法、軍事、行政,直接對六部負責。內閣大臣的建議是寫在一張紙上貼在奏章上面,這叫做“票擬”?;实塾眉t字做批示,或司禮太監(jiān)代皇帝批閱稱為“批紅”。后人猜測:明宣宗這一做法,其目的就是讓太監(jiān)牽制內閣的權力。久而久之,一種奇怪的政治格局出現了。明朝內廷、外廷的機構完全對稱。外有內閣,內有司禮監(jiān),外有三法司,內有東廠、錦衣衛(wèi),外廷有派往地方的總督、巡撫,而內廷派往地方的也有鎮(zhèn)守太監(jiān)、守備太監(jiān)等等。內廷、外廷相互制約,才能確?;实鄣臎Q策地位。但是,這也造成了內外兩大政治勢力的爭權奪利,通過明朝幾代皇帝的努力,明朝曾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內閣政務體系,它在權力平衡方面堪稱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