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收漁利
雙方相爭,第三者得利。引申為利用別人矛盾,或制造別人矛盾,自己從中獲取好處。
《三國演義》第十四回載: 曹操移駕許都后,劉備率領(lǐng)人馬駐扎徐州,收留了被曹操擊敗的呂布,并把徐州附近的小沛讓于呂布屯兵。曹操害怕劉備、呂布聯(lián)合起來對付自己,便召集手下文武商議對策。有人主張興兵討伐,謀士荀彧堅決反對。他向曹操提議:“明公可奏請詔命實授劉備為徐州牧,并同時密修一書,教劉備殺呂布。事成則劉備無猛將為輔,亦漸可圖,事不成,則呂布必殺備矣……”荀彧之計,是投以小利制造劉備與呂布之間的矛盾,以達到坐收漁利之目的。
制造矛盾,利用矛盾,是政治、軍事與外交斗爭中慣用手法,往往能得到戰(zhàn)場上得不到的利益,或在其領(lǐng)域的斗爭中不費大力得到意想不到的好處。當然在同志內(nèi)部要以誠相待,不能制造矛盾,利用矛盾來達到不正當?shù)哪康摹?/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