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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類 1.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書法臨摹、書法創(chuàng)作兩個科目。 兩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書法臨摹150分、書法創(chuàng)作150分。 2.考試內容和形式 (1)書法臨摹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tǒng)書法的理解與臨摹能力。 考試內容:對照兩種不同字體范本進行臨摹(30字左右)。 考試形式:筆試 考試時間:90分鐘 (2)書法創(chuàng)作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tǒng)書法的理解與創(chuàng)作能力。 考試內容: 1.以篆書完成命題創(chuàng)作(20字左右); 2.從楷書、隸書、行書中選擇一種字體完成命題創(chuàng)作(30字左右)。 考試形式:筆試 考試時間:90分鐘 3.考試流程 考生可在考點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熟悉考點考場安排。 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提前到達考點,預留充足的時間進行身份驗證、安全檢查等檢查驗證環(huán)節(jié),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 考生須按照要求就坐。開考前15分鐘發(fā)放答題紙,開考前5分鐘發(fā)放試卷??忌毎匆笤谠嚲?、答題紙指定位置填寫個人信息。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離場。交卷時,考生舉手示意,按監(jiān)考員要求交卷、經核實確認后方可離開考場,并在指定地點休息,待考試結束后,才能離開考點。。 考試結束后,考生帶齊考試用具等按要求有序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4.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考試。 (2)試卷為四尺三開(約46cm×69cm)宣紙,由考點統(tǒng)一提供,并提供四尺草稿紙。 (3)毛筆、墨汁、硯臺、毛氈等考試用具均由考生自備。 (4)考生禁止將紙張、書法工具書等帶入考場。 (5)答卷不得落款與鈐印,不得做標記、畫界格。 (6)書法臨摹科目應嚴格按照范本提供的字數、排序進行臨摹,不得擅自更改。書法創(chuàng)作科目須按試題規(guī)定的文字內容書寫,不得增加、減少或更改文字內容,有繁體的字須使用繁體,不得書寫標點符號。 (7)交卷前,考生須安靜有序地自行晾干試卷。 (8)時間安排:考試總時長為180分鐘,具體考試時間為2023年12月3日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