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經(jīng)·元吳亮 - “俾之自新”
【原文】
杜正獻公衍嘗曰:“今之在上者,多擿發(fā)下位小節(jié),是誠不恕也。衍知兗州時,州縣官有累重而素貧者,以公租所得均給之。公租不足,即繼以公帑,量其小大,咸使自足。尚有復侵擾者,真貪吏也,于義可責?!庇衷唬骸把軞v知州,提轉(zhuǎn)安撫,未嘗壞一個官員,其間不職者,即委以事,使之不暇惰;不謹者,諭以禍福,俾之自新。而遷善者甚眾,不必繩以法也?!?/p>
【譯文】
正獻公杜衍曾經(jīng)說過:“現(xiàn)在做高官的人,總是揭發(fā)部下的小過錯,實在是不夠?qū)捤“ N以趦贾萑沃輹r,州縣官員有家里負擔重而一向貧窮的,我就用公租所得平均地給他們補助。公租不夠的話,就用公家的財物,估計他們需要的多少,都使他們能自足。還有再來侵擾公家財物的,那就真是貪吏了,在道義上他們應(yīng)受到指責?!倍叛苡终f:“我從知州到提升為安撫,從來沒開除過一個官員,他們當中有不稱職的,就讓他做些實事,使他沒有時間偷懶;不謹慎的,就用不小心會導致禍害的道理來教育他,使他自己醒悟過來。于是變好的人很多,不一定要用法律懲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