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是指“垮了”“壞了”,而“鍋”則并非燒飯做菜之鍋,而是“戲”的代稱。以“鍋”喻事源于戲曲界的“兩下鍋”“三下鍋”“鉆鍋”等術語。
清末民國初年,我國北方的京劇曾同山西梆子、直隸梆子(今河北梆子)同臺演出,而劇目、表演等又仍保持原狀不相混合,人們便將這種班社稱為“兩下鍋”戲班。類似的情況在南方也有——流行于云貴一帶的滇劇,其腔調有襄陽、胡琴、絲弦三種,原來也是一個戲班只唱一種,后因為人事凋零等原因,逐漸變成三種腔調雜演,有時是一本大戲兼用三種腔調,有時則一本戲的一折兼用三種腔調,人們就將此俗稱為“三下鍋”。
另外,京劇演員為扮演自己所不熟悉的角色而臨時去鉆研、排練,本行也俗稱“鉆鍋”。在這里,“鍋”已經成了“戲”的代名詞。舊時,人們常用“砸飯碗”來喻指失業(yè),而戲要是唱得不好演不下去,自然也就“砸鍋”了。至于藝人及戲班遭到外來的騷擾和破壞,戲園子被沖,戲班子被砸,則更是徹底“砸鍋”了。
現(xiàn)人們常用“砸鍋”來比喻辦事失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