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者魯
①人不能為酒, 惟中山之人善釀千日之酒
②。魯人求其方,弗得。有仕于中山者,主酒家,取其糟歸,以魯酒漬之, 謂人曰: “中山之酒也。”魯人飲之, 皆以為中山之酒也。一日, 酒家之主者來, 聞有酒, 索而飲之, 吐而笑曰: “是予之糟液也!”
——《郁離子·麋虎》
【注釋】
①魯:古國名,在今山東省,都曲阜。②千日之酒:傳說中山國狄希造的酒,飲后醉一千天,故曰“千日酒”。
【意譯】
從前魯國人不會釀酒,只有中山國的人長于釀造“千日酒”。魯國人向他們討取“千日酒”的方子,沒有討到。有位在中山國做官的魯人,到酒店喝酒,偷了點酒糟回到魯國,將其浸泡到魯酒中,對人說:“這就是中山酒。”魯國人飲過之后都以為真是中山酒。一天,中山國那家酒店的主人來了,聽說有好酒,就要來品嘗,喝下去就吐出來,笑著說:“這是我酒糟的液汁呀!”
【解說】
此寓言饒有意味。魯國人不會釀造“千日之酒”便向中山人學習,可見魯國人倒有好學的品性,并不固步自封。這是意味之一。魯國人討不到“千日之酒”的酒方,足見千日之酒的名貴。我們不可責備中山人“小器”、“保守”,封鎖自己的技術是古今經營者的普遍特征,否則“專利”也就不成其為“專利”了,如果隨便轉讓技術,“千日之酒”就不是獨家產品、獨家經營,也就不能獨家賺錢。這是意味之二。在中山國作官的魯國人,竊得一點酒糟,這行為本身就失“端莊”,有失為官的面子(也反見中山國千日酒的誘惑力);回到故地后,以魯酒浸泡,充當中山之酒,這又是地地道道的掛羊頭賣狗肉,可惜他只能以此蒙騙無知者,最后落得貽笑大方的尷尬結局。糟粕畢竟是糟粕,豈可以糟粕當精華。這是意味之三。
【相關名言】
萬騙之首乃在于“自欺”,若能自欺,何惡不敢為?
——英國·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