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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文 | 蔣介石態(tài)度的改變 |
| 釋義 | 蔣介石態(tài)度的改變如前所述,蔣介石在西安事變中曾同意張學良、楊虎城提出的釋放上海被捕的愛國領袖的要求,并保證回京后即下令辦理。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后,內戰(zhàn)停止,國共第二次合作正在積極進行,全國人民強烈要求團結抗日,形勢較前有了明顯的變化。五六月間,蔣介石準備邀集一些社會名流在廬山開會,共商抗敵御侮,復興民族的大計?!捌呔印倍际侵膶W者,又是抗日救國的領袖人物,也在網羅之列。6月初,蔣介石囑咐葉楚傖早些結束“七君子”案。葉說:“我們早已安排妥當了,先在蘇州高等法院對他們審訊一下,然后押解到南京反省院,具結‘悔過’,再由杜月笙出面把他們保釋出來,送到廬山參加會議?!笔Y介石聽后,皺皺眉頭說:“不要這樣麻煩了吧!”葉楚傖詭稱:鈞座放心,沈鈞儒等人已經同意這樣安排,不會有什么問題。蔣介石這才點點頭說:“那也好,不過到時候一定要把他們送來啊!”[1]當時有記者報道說:“‘準予保釋’的風傳,記者在上海早聽見過了。據說,蔣委員長在廬山時,曾致電中央,請釋七人,送他們到廬山去談話,不想中央黨部方面有人主張一定要他們寫悔過書,他們那里肯寫?!?sup>[2] 上述蔣介石和葉楚傖的對話情況,是胡子嬰6月6日從《大公報》社社長張季鸞那里探悉的。張季鸞雖然不在國民黨政府擔任什么官職,但其人足智多謀,一向頗受蔣介石的器重,遇有什么重大問題,往往征詢他的意見。張季鸞剛從廬山回上海,他在那里會見了蔣介石和葉楚傖,因而得知這一情況。胡子嬰認為,國民黨內部蔣介石與葉楚傖等人之間,對“七君子”案的處理有不同意見,葉等千方百計堅持誘降,并非出自蔣介石的主張,這點十分重要。第二天即6月7日,胡子嬰便趕往蘇州,向沈鈞儒等匯報了這一新情況。沈鈞儒等聽后,經過反復研究,覺得可以利用國民黨內部的矛盾,擊破誘降的陰謀,爭取案件早日結束。沈鈞儒同張季鸞比較熟識,于是由他寫了一封信,請張再一次上廬山,向蔣介石面陳他們抵制進反省院的決心。胡子嬰持信趕回上海,再一次去見張季鸞,轉達沈鈞儒等人的意見,并說明沈等的決心,如果解送反省院,他們將采取絕食手段,斗爭到底,雖死不惜。張季鸞因剛從廬山回來,他不愿在蔣介石眼里成為“七君子”的說客,表示不愿意再度上山。胡子嬰知道張季鸞是十分維護蔣介石的,就因勢利導向張指陳利害說:“七君子”一案已經引起全國和全世界人民的關注,在這方面,蔣委員長的信譽不免受損。他們如果因被強制送反省院而絕食致死,那對委員長威信必將受到極大的損害。這幾句話對張季鸞有所觸動,他沉思了一會兒最后說:“廬山我是不再去了,既然沈老托我,我就給蔣公寫封信吧,試試看有沒有轉圜的余地。”于是當面把信寫好,信不長,大意是:鈞座毅然決然地要實行抗戰(zhàn),就要動員全國民眾,共同對敵。但是現在主張抗敵的最大群眾組織救國會七位領導人,卻還關在監(jiān)牢里,這是與人民對立,于抗敵不利?,F在他們七人堅決反對進反省院,甚至準備采取絕食的手段,如果萬一發(fā)生不幸,則各方面的反應將對國家,對委員長均有不良影響,請鈞座三思[3]。 6月12日,就在沈鈞儒等遞交聲請回避狀的這一天,錢新之去南京看望蔣介石的親信秘書陳布雷。正好蔣從廬山打電話給陳,詢問“七君子”案件有什么問題沒有,并囑咐他在順利結案之后,將他們如期送往廬山。當日下午,蘇州審訊發(fā)生聲請回避的波折,一時不能審結送反省院的訊息傳送到了陳布雷那里。就在此時,蔣介石又去電話告訴陳布雷,說張季鸞有信給他,沈鈞儒等反對進反省院,不惜用絕食來進行抗拒,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很不放心。陳布雷無法再隱瞞真相,就將沈等聲請回避的事報告了蔣介石。蔣聽后發(fā)怒,訓斥了陳一頓。陳布雷遭申斥之后,立即親自到錢新之寓所,央他打電話給在上海的杜月笙,請他邀張季鸞與錢新之于第二天同去蘇州探望“七君子”,勸告他們稍安毋躁,還說委員長也是要抗日的,彼此并沒有什么根本分歧,正在想妥善辦法,了結他們的案子,企圖借此穩(wěn)住沈鈞儒他們,不要再生意外枝節(jié)。錢答應照辦。 6月13日下午,錢新之、杜月笙即偕同張季鸞、黃炎培以及沈鈞儒的辯護律師秦聯(lián)奎到蘇州去探視沈等七人,并轉述蔣介石對他們關懷寬大之意[4]。沈鈞儒等七人當即給蔣介石寫了一封信交錢新之代轉,信中說:“鈞儒等前年在華北垂危之際發(fā)起救亡運動,為全國團結御侮之呼吁,其動機純在發(fā)動人民之力量,為中央制止分離運動之后盾,使國家增強統(tǒng)一抗敵之基礎,其決無反對政府之用心,可質天日,所發(fā)表文件,足資證明?!x儒等在羈押中,對個人利害,非所計及,其所憂惶系念者,則為救亡運動之前途。如能在政府抗敵御侮之國策下,努力工作,關于此問題,深愿得間面謁鈞座,傾懷陳述,冀獲鈞座剴切之指示,以求得合理之解決,則對國家對社會始均可告無罪,而無負于鈞座之厚望焉?!?sup>[5] 14日,蔣介石密電葉楚傖:“如沈鈞儒等來山時,請代邀杜月笙、錢新之兩君同來牯嶺晤談為盼?!?sup>[6]17日,沈鈞儒等在致杜月笙、錢新之信說:“如蒙準予保釋,趨赴廬山,必可剖陳一切,獲得合理之根本解決。對于經過反省院一點,鈞等認為于國家前途無益,于個人人格有損,萬難接受,不得不誓死力爭,惟有盡其在我,依法應訴而已。”[7] 沈鈞儒等于6月22日寫了《第二次答辯狀》,指出:“緣救國會發(fā)起于二十四年終華北問題極端嚴重,分離運動迫于眉睫之際,故當時中心主張即為制止分離運動,統(tǒng)一民族陣線,而以抗日為最高之目標,其‘促成一個統(tǒng)一的抗敵政權’之呼號,即根據此種要求而來,其意在集中抗日力量于中央領導之下,而絕無改組政府之企圖,實彰彰明甚。即以常識判斷,被告等為主張息爭御侮之人,亦安忍倡改組政府之說,以增重內爭,消耗國力,而自陷于矛盾乎?其次,若‘停止內戰(zhàn)’及‘全國各黨派各階級合作’等主張,其意義亦均在保存抗日力量,而使之集中于政府領導之下。千言萬語,殆無不以抗日為依歸?!贝疝q狀說:“目下華北危機,依然迫急,敵偽伺隙思逞,不減當年。被告等身處囹圄,憂惶萬狀,為國自效,固嘗寤寐以求之。為此理合補具意見,請鈞院盱衡時局,宣告被告等無罪,為政府國策作進一步之闡明,為民族增一重之團結,國家前途,實利賴之。”[8] 第二天,即23日,沈鈞儒等再次致書蔣介石,并寄去《第二次答辯狀》副文一紙,信中表示:“嗣后如獲在鈞座領導之下,竭其駑駘,為國效力,不勝大愿。一俟由杜、錢兩先生保出,即當隨同杜、錢兩先生赴廬聆訓?!?sup>[9] 6月22日,葉楚傖在致杜月笙、錢新之密電中說:“沈事勢非先將悔過書內容決定,未便赴廬,務乞立即轉知具悔過書。如能接受,并草送文稿,弟廿四晨到滬,可再作內容文字之研究?!?sup>[10]杜月笙、錢新之22日將蔣介石致葉楚傖和葉致杜、錢兩密電攜至蘇州給“七君子”看時,李公樸在日記中寫道:“關于悔過書一點,在最早的時候,就有人暗示過,我們曾堅決的明白說,這是不可能的。后來聞杜先生亦表示反對,并向葉說明一切,葉亦認為不必再提。此次觀葉電,竟仍謂須悔過,真不知是何用意。到廬山是蔣先生要我們去,非我們求去,今以具悔過書為我們赴廬的條件,是直等于不要我們赴廬耳?!崛耸菦Q不會簽署任何有失立場,有喪人格之文件耳。”[11]鄒韜奮也說:“誓死保全人格,是要替中華民族人格稍留余地;誓死力爭救國無罪,是要替救亡運動前途稍留生機?!?sup>[12]7月16日,沈鈞儒在其致兒子沈諒的一封信中,道及當時國民黨統(tǒng)治集團內部在“七君子”案件上的矛盾和分歧時說:“傳蔣意欲我等往廬山面談,而中央及地方黨部似不愿我等與蔣直接解決;種種破壞,于是要判我等罪,要我等寫悔過書,要于判罪后送反省院,要于赴廬山時對外宣布是將我等改押反省院。因此,我們設法拒絕一切,只好廬山也不去。在法院方面盡量用法律手續(xù)來對付?!瓱o論如何,救國無罪是非力爭不可?!?sup>[13] 從上年“七君子”事件發(fā)生時,蔣介石主張嚴厲鎮(zhèn)壓,到這年5、6月轉而采取寬大懷柔政策,這從一個側面也反映了蔣介石對內對外政策的變化,即從“攘外必先安內”轉向對外共同抗敵御侮。這對“七君子”的出獄起了重要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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