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音樂?音樂是美術之一種。別的美術用圖畫形象或用文字來描寫人類的精神狀態(tài); 音樂卻用聲音來描寫。它用的聲音有長有短,自然與時間有關系,和別項美術與空間有關系的剛在相對地位。所以有人說“音樂是用聲音來描寫人類感想的歷時的美術”。然而奏出來的聲音,一定要有節(jié)拍,才可以叫做音樂。所以也有人簡直說“音樂就是聲音和節(jié)拍的聯(lián)絡”(這是德國樂學大家牙打孫S.Jadaashu氏的定義) 。原來最初級的音樂就是舞樂和進行樂。這兩種音樂今日世界上最少文化的民族都有的。他們的目的不過拿來給跳舞的或進行的一個節(jié)拍,叫他們依著去舞去行就完了。等到我們人類的智識進了一步的時候,就會利用各種聲音去描寫我們內部的感想了。這就是第二級的音樂。然而人類的感想原來不過是一種動的生活,這種生活不單從里面生出,也常有因受外界的刺激然后發(fā)生的。而外界的刺激里頭有一半是動的生活。我們因為要用聲音描寫我們的感想,有時就要連那做主動的外界動的生活都要描寫出來,才可以令我們的感想完全發(fā)表。然而人類的聲音是極有限,就是中古時代的樂器能奏之音亦不多,用僅少的聲音來描寫這種復雜的動的生活是辦不到的。所以他們歐洲人時時應用科學的學理來改良他們的樂器,擴大樂器所奏音聲的范圍,總要運用聲音描寫各種動的生活。這就是第三級的音樂,就是今日泰西的音樂。
——摘自《中國現(xiàn)代音樂家論民族音樂》第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