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超
北宋水工。他在治理黃河上建功,創(chuàng)造了三層下埽法。慶歷八年(1048),黃河在商胡決口,久之未塞。正當合龍門之時,由于決口太長,用樹枝、草繩、蘆葦碎石和巨大的竹索編織的“?!?長達60步。高超獻議,以謂埽身太長,人力不能壓,埽不能至底,故河不斷流而繩纜多絕。當以60步斷為三節(jié),每節(jié)埽長20步,中間以索連之,先下第一節(jié),待其到底,方壓第二、第三。第一埽水信未斷,然勢必殺半;壓第二埽,止用半力,水縱未斷,不過小漏耳。第三埽乃平地施工,足以盡人力。當時監(jiān)理此事的三司度支副使郭申錫拒不采納,仍用舊法,終無效果。后因河北安撫使賈昌朝支持,三層下埽法得以施行,決口被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