鶉之奔奔,鵲之強強。人之無良,我以為兄。
鵲之強強,鶉之奔奔。人之無良,我以為君。
這是一首棄婦的怨詩。詩分兩章,共八句,三十二字,寫得卻頗耐人尋味。
“鶉之奔奔,鵲之強強”兩句,詩人觸物起興作比,反襯人不如鳥,進而譴責(zé)了丈夫喜新厭舊,忘恩負義的骯臟靈魂和卑劣行徑?!叭酥疅o良,我以為兄。”這兩句是說,我把他當(dāng)作兄長,他卻壞了心腸。為兄,并不是單純說把他作為兄長,而是包含著對他無微不至地關(guān)懷,如同兄弟一般親熱。這與《谷風(fēng)》中“晏爾新婚,如兄如弟”之意略同。在男子為中心的社會里,女子處于最低下的地位,被男子遺棄的現(xiàn)象屢見不鮮?!豆蕊L(fēng)》、《氓》就是《詩經(jīng)》中棄婦詩的名篇。不過 《谷風(fēng)》與 《氓》側(cè)重于被遺棄婦女痛苦的訴說,而這首詩,則是對負心漢的嚴正譴責(zé)。從而看出她自尊、自愛、自重,決不屈服的堅強的反抗性格。第二章基本上是第一章的重復(fù),只有末句“為兄”改為 “為君”。為君,把他看成君子。這章雖無新義,但卻起到了加深抒發(fā)感情的作用。
本詩最突出的特點是每章開頭兩句比興的運用,興中有比,比中有興,以鶉鵲的居有常匹,飛則相隨,比喻正常的夫妻生活,以鳥比人,人不如鳥,這不僅增強了生動性和形象感,而且也強有力地鞭撻了丈夫忘恩負義的卑劣行徑。形象恰切,使人回味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