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遵憲
黃遵憲(1848—1905),清代詩人。字公度,別署東海公,嘉應州(今廣東梅州)人。光緒二年(公元1876年)舉人,翌年出任駐日本國大使館參贊。光緒八年出使美國,任舊金山總領事。時值美國政府迫害華工,以外交官身份據(jù)理斗爭,迫使美國當局釋放被拘華僑。在此期間,目睹美國兩黨競選丑劇,曾作《紀事》詩予以嘲諷。后又任駐英國大使館參贊和新加坡總領事等職。光緒二十年回國。積極參加康有為、梁啟超領導的資產階級改良運動,在上海加入“強學會”,創(chuàng)辦《時務報》。后官湖南長寶鹽法道,署按察使,協(xié)助巡撫陳寶箴厲行新政。變法失敗,革職歸鄉(xiāng)。是晚清“詩界革命”的一面旗幟。論詩主張“以言為體,以感人為用”,反對模擬復古,提倡“我手寫吾口”。其詩表現(xiàn)強烈的反帝愛國思想,被稱為“詩史”。疏于格律,用韻較寬,注意向民歌學習,創(chuàng)造一種能以舊風格含新意境的“新派詩”。詩風豪邁奔放,格調高昂,表現(xiàn)了資產階級改良派奮發(fā)圖強的精神。高旭(《愿無盡廬詩話》)評其詩謂:“黃公度詩獨辟異境,不愧中國詩界之哥倫布矣。近世洵無第二人。”著有《人境廬詩草》、《日本雜事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