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蘇軾
仆醉后輒作草書十數(shù)行,覺酒氣拂拂從十指間出也。
——《東坡題跋》
草圣張旭寫字是“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筆,或以頭濡墨而書,既醒,自視以為神”。蘇軾寫字卻沒有這份狂態(tài),他文靜多了,只覺得“酒氣拂拂從十指間出”而已。這說法有點玄,卻很有意思,活現(xiàn)微醉后陶然自適的自我感覺。在這種精神狀態(tài)中揮筆寫字,自然能擺脫羈絆,揮灑自如了。所以他自認“吾醉后能作大草,醒后自以為不及”。這話不假,因為大書法家懷素也是“醉來得意兩三行,醒后卻書書不得”的。
酒后字寫得好,其理由和蘇軾主張的“文理自然,姿態(tài)橫生”的藝術(shù)觀點是一致的。惟其醉中能脫去束縛,純?nèi)伪菊妫髌酚谑悄芎?。因此,他同時又提到寫字要“本不求工,所以能工”。寫文章則提到歐陽修書帖的例子:“此數(shù)十紙皆文忠公沖口而出,縱手而成,初不加意者也。其文采字畫,皆有自然絕人之姿,信天下之奇跡也。”
那么,從蘇軾十指間拂拂而出的,固然是酒氣,卻也是作者的真率自然之氣,這氣直薄紙上,便成功為上好的書法作品了。僅只兩句的跋文,卻使人仿佛見到那位真率不羈的東坡先生??梢娢淖值母呦?,原不在于數(shù)量之多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