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柬之威德并施
清道光十二年(公元1832年),姚柬之出任廣東揭陽(在今廣東揭陽)縣令。瀕海一帶民風強悍,經(jīng)常發(fā)生械斗、擄掠、抗交賦稅、殺害官吏的事件。姚柬之訓練了一支勇武強壯的隊伍,把當?shù)氐募澥块L老們召集到西郊,要求大家想辦法保護善良的百姓,并采用教化的方法,改變民風。當時最頑冥不化的地區(qū)名叫下灘,盜賊、土豪互相勾結。姚柬之便聚集部隊前去捕捉,抗拒的人有的被打死,有的被擒獲。其中一名盜賊共犯了18件案子,姚柬之就把受害者全部召來,當著他們的面把盜賊殺了,當?shù)厝巳寂氖址Q快。有一名兇盜盤踞在錢坑,這地方四面都是大山,無法進攻。按潮州(在今廣東潮州)當?shù)氐膽T例,如果盜匪無法捉到,便燒掉這一帶的房屋,把所有的糧食都拿走,使盜匪無法生存。姚柬之告誡大家不要焚燒房屋,他派人召集村里的老年人,想讓他們說服群眾交出罪犯,但老人們誰也不敢出門。姚柬之便乘坐一輛張著帷蓋的車子親自到村里去,身邊只帶著幾個隨從,見到老年人,一一向他們表示慰問,大家都被他的真誠感動得流淚,愿意按他所說,一切從頭開始。躲在四周高山上的百姓看到這一切,都齊聲高喊“好官”,第二天,村里人果真把罪犯交出了。
自從姚柬之在下灘以武力示威,在錢坑以恩義示德,他的恩德與信義一下傳遍了四面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