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釋義 |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居衿烤右病!驹姟ね躏L】莫或遑處?!∮种挂病!驹姟ふ倌稀科溽嵋蔡??! 緩V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咀髠鳌は逅哪辍棵裼袑嫃R,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址謩e也?!緯x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中铡!厩皾h·藝文志】《處子》九篇?!編煿旁]】《史記》云:趙有處子?!緩V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疽唤y(tǒng)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帧緩V韻】讀去聲,昌據(jù)切。所也?!驹姟ぺL】爰居爰處,爰喪其馬?!爵斦Z】五??三次?!驹]】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帧炯崱烤佑小M〒?jù)。人名,齊有梁丘處?!∮滞ㄨ啤!竟騻鳌べ沂辍??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 【說文】作処?! 緩V韻】俗作?。
考證:〔【詩·王風】其後也處?!场≈斦赵瓡躏L改召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