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往明尼蘇達州羅切斯特的公路旁邊,
暮色輕盈漫過草地。
兩匹印第安小馬的眼睛陰暗,
由于充滿柔情。
他們從柳樹林中歡快地走來,
來歡迎我的朋友和我。
我們邁過有刺鐵絲跨過牧場,
他們整天在那里吃草,十分寂寞。
由于我們來了,
他們渾身顫動,掩不住他們的歡喜。
他們羞怯地低下頭,象容易傷感的天鵝。
他們相親相愛,
沒有一種寂寞能和他們的相比。
終于平靜下來,
他們又開始在黑暗中嚼春天的嫩草。
我真想把那瘦小的一匹摟在懷里,
因為她是向我走來的,
用鼻子蹭過我的左手。
她的毛色黑白相間,
鬃毛散披過她的額頭。
輕風(fēng)使我動念去撫摸她的長耳朵,
那耳朵象姑娘手腕上的皮膚一樣細嫩柔和。
我突然醒悟:
如果我跨出我的軀體,就會開放
成花。
(江 楓 譯)
詩題《幸?!?A Blessing一譯幸運)不是詩人對于生活的自我滿足的感受,而是對黃昏路遇的兩匹小馬悠閑自得富于情趣的牧場生活的羨慕,以馬駒的幸運反襯人類生活的不幸。
在詩人筆下,兩匹印第安小馬是那樣溫柔、恬靜、安詳。它們又十分好客,當(dāng)詩人和他的朋友出現(xiàn)時,小馬熱情地迎了上來,甚至渾身顫抖, 毫無掩飾有客自遠方來的喜悅,因為它們整天在草場,十分寂寞。但它們的寂寞,畢竟是一種美麗的寂寞。它們相親相愛,無憂無慮,盡情地享用著春天的芳草,永遠懷著一顆羞怯而易于傷感的童心去看世界。所以,人間沒有任何一種寂寞能與它們的相比;所以,客人光臨引起的激動很快平靜下來,兩匹小馬又開始品味大自然的恩賜了。
然而,詩人一顆為之激動的心卻再也無法平靜了。他從塵世中來,從充滿塵囂充滿污染充滿傾軋充滿罪惡的人間社會中來,這一片恬淡靜謐的田園晚景,兩匹天真稚氣的幼小生靈,著實讓他深愛了。他不禁想把其中身材單薄向他走來的一匹摟在懷里,這馬駒此刻在詩人的恍惚中,竟如一位璞玉渾金的婷婷少女了!這就無怪乎詩人突然頓悟到:如果我跨出我的軀體,就會開放成為花朵?!业能|體,那就是久縻塵世、庸碌無為、疲憊不堪的我,那就是被生活的濁流所裹挾而不自知不自主的我,那就是一個被異化了的我! 我的靈魂在那軀殼里久已休眠了麻木了。此刻,一曲優(yōu)美純凈的田園牧歌突然喚醒了我,我的靈魂急欲跨出這軀殼了。
這首詩幾乎通篇描繪牧場上兩匹悠然閑逸的馬駒,只最后三行筆鋒一轉(zhuǎn),寫出了對于生活真諦的頓悟,這也是全篇詩眼之所在。惟頓悟突然,出語急促,稍嫌費解。如果補出省略部分,寫成: “我的靈魂急欲跨出疲憊的軀體,恰似一顆樹的芳魂,不禁春的誘惑,急欲突破為歲月風(fēng)霜磨礪得粗糙不堪的軀干,怒放成為花朵”,也許就顯得曉暢些了,但也拖沓了。
這種熱愛大自然,厭倦都市生活,要求返樸歸真,呼喚人性復(fù)歸的情緒,在賴特的許多詩篇中都有反映。在藝術(shù)表現(xiàn)上。賴特慣用所謂“深度意象”的手法,即把強烈的情感寓于無聲的意象中, “使他的詩歌除了喚起或解釋他感情的意象外,一無所存?!?(丹尼爾·霍夫曼: 《美國當(dāng)代文學(xué)》)此詩即運用這種手法的一個范例。
(毛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