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詞典故·志公杖
【出典】 《南史》卷七六《隱逸傳下·釋寶志傳》:“時有沙門釋寶志者,不知何許人,有于宋泰始中見之,出入鐘山,往來都邑,年已五六十矣。齊、宋之交,稍顯靈跡,被發(fā)徒跣,語默不倫?;虮诲\袍,飲啖同于凡俗。恒以銅鏡剪刀鑷屬掛杖,負之而趨?!讨傩車L問仕何所至。了自不答,直解杖頭左索繩擲與之,莫之解。仲熊至尚書左丞,方知言驗。
【釋義】 南朝梁時,有僧人寶志,人稱志公,常攜杖而行,相傳有靈跡。
【例句】 天女花邊渾似剪,志公杖上平如尺。(李曾伯《滿江紅·京遞至,親舊皆無書,再用韻簡云巖、朔齋》2825)這是說志公面前,眾生平等,無貧富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