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皇甫德參
1上書曰:“陛下修洛陽宮,是勞人也;收地租,是厚斂也;俗尚高髻,是宮中所化也?!碧谂唬骸按巳擞箛也皇找蛔?,不役一人,宮人無發(fā),乃稱其意!”魏徵進曰:“賈誼
2當漢文
3之時,上書云‘可為痛哭者三,可為長嘆者五’。自古上書,率多激切。若非激切,則不能服人主之心。激切即似訕謗,所謂‘狂夫之言,圣人擇焉’。惟在陛下裁察,不可責之。否則于后誰敢言者?”乃賜絹二十匹,命歸。
選自《大唐新語》
注釋1.皇甫德參:人名,唐太宗時的大臣。
2.賈誼:漢文帝時的大臣。
3.漢文:即漢文帝劉恒,西漢皇帝。
4.訕謗:誹謗,詆毀。
釋義皇甫德參向皇帝上書說:“你修建洛陽的宮殿是勞民傷財,你征收土地稅是盤剝老百姓,你提倡宮內的女性梳高發(fā)髻,民間也都效仿?!碧铺诳戳俗嗾乱院蟠笈f:“這個人是要國家不收一點租,不派一個差役,宮中的人都不留頭發(fā),他就滿意了?!蔽横鐚μ铺谡f:“從前漢文帝時,賈誼向漢文帝上書說,當時的形勢,值得痛哭的有三件;值得嘆息的有五件。自古以來,向皇上上書多偏激一點兒。因若不偏激一些,就不能打動皇上的心。激烈的言語,有時有點像誹謗。所以說,對狂人的語言,圣人還要有選擇地聽從。所以,請您對他的話,有選擇地聽從,不要懲罰他,否則以后就沒人敢向您提意見了?!碧铺诼犃宋横绲脑?,覺得有道理,就賞賜給皇甫德參絹二十匹,讓他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