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喻法
譬喻是用具體的、淺顯的、熟知的事物去說明抽象的、難懂的、生疏的事物的一種說辯方法。
春秋時,楚莊王稱霸以后,連日與諸位大臣討論國家大事,直到夕陽西下才肯罷休。因此,回到后宮時間已經(jīng)很晚了。樊姬等得不耐煩,問他干什么去了,為什么回來這么晚。楚莊王說:“我和虞邱討論國家大事?!背дf:“虞邱是何等人?”楚莊王說:“他是楚國的賢人。”樊姬說:“用我的眼光衡量他,未必是真賢人。臣子事奉君上,和婦人服侍丈夫是一個道理。比如,我在后宮做夫人,遇有絕色的美人沒有不進獻到大王面前的。至今尚未聽說虞邱推薦一個賢士,這是竭盡一人的才智,來掩沒眾多的士人,怎么能稱得上賢呢?”第二天,楚莊王把樊姬的話轉(zhuǎn)告虞邱。虞邱感嘆道:“我的才智競趕不上一個婦道人家,太慚愧了!”于是,便去遍國中到處訪賢問能,終于得到賢士孫叔敖,把政事交付給他。楚國因此而大治。
用譬喻來說理,可以說是論辯藝術(shù)中的精華,它可以把人們熟知的、具體的事物與精辟的論述揉為一體,以此去說明一個沒有被人意識到或不易理解的事物或道理,使人有猛然省悟之感。在與人交往時,貼切、巧妙的譬喻可以增強說理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