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順本味江王小博之妻弟。始,王小博反于蜀中,不能撫其徒眾,乃共推順為主。順初起,悉召鄉(xiāng)里富人大姓,令具其家所有財粟,據(jù)其生齒足用之外,一切調發(fā),大賑貧乏,錄用材能,存撫良善,號令嚴明,所至一無所犯。時兩蜀大饑,旬日之間,歸之者數(shù)萬人。所向州縣,開門延納,傳檄所至,無復完壘。《夢溪筆談》
1. 下列句中與“王小博反于蜀中”的“于”意義相同的一項是 ( )
A. 烈于猛火
B. 臣誠恐見欺于王而負趙
C. 繁啟蕃長于春夏,畜積收藏于秋冬
D. 若所市于人者
2. 下列句中與“乃共推順為主”的“乃”意義不相同的一項是 ( )
A. 乃三顧亮于草廬之中
B. 家祭毋忘告乃翁
C. 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
D. 乃棄其步軍,與其輕銳倍日并行逐之
3. 為下列句子補出省略的成分。
[ ]所向州縣,[ ]開門延納,傳檄所至,[ ]無復完壘。
4. 翻譯劃線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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