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別稱
“格”有別稱,如“體”就是。殷璠說,詩有雅、野、鄙、俗體。“體”即“格”也,較重其“意境”之意義;當然,與“法式”、“標準”之義亦有關。
《文心·定勢》篇:“因情立體(體類),即體成勢?!薄皠荨?亦“格”也。這里,較多“法式”意義,當然也有“意境”、“標準”之義。
“式”、“律”亦“格”之別稱。
王安石:“似問青秧底,復作龜兆坼”(說田地干燥天旱)。黃山谷評王安石詩,說是“格高而體下”(這里“格”指“意境”,“體”乃“標準”意),說他的詩雖新巧,但太切,太寫實,而不夠含蓄,無想像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