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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文 | 臺灣的禁忌與彩俗 |
| 釋義 | 臺灣的禁忌與彩俗忌諱是一種群體性、傾向性的社會行為,主要是指人們?nèi)粘I钪屑勺瞿承┦拢烧f某些話,具體說,是指人們在衣食住行中,在互相交往中,在節(jié)日和婚喪喜慶時應(yīng)避免的某些動作和語言。其本意原是為了保護(hù)人們共同利益而采取的某種措施,經(jīng)長期相沿,逐漸形成了特殊的習(xí)俗。 (1) 忌諱。臺灣民間至今還有農(nóng)歷正月初一不掃地的習(xí)俗,即忌掃地。人說這一天掃地,會把家中的財寶掃出門,不吉利。這是人們求富心情的一種寄托,最早見于《搜神記》中,說古時一商人過青草湖,遇見神靈,神靈問他何所求,商人說但求如意,神靈許之,呼出如意,原來乃一婢女也。商人將她帶歸,不久家里富了,后來商人見婢女老不掃地,甚不高興,一再說都不聽,于是火了,罵她甚至打她,如意被打自不甘愿,一氣之下鉆入掃帚中,此后商人家日見貧窮下去。人說不掃地有如意。農(nóng)歷正月初一不掃地即據(jù)此而來,這原是大陸的傳說,明末清初從福建傳入臺灣,也成為臺灣較普遍的習(xí)俗。 臺灣婚姻方面的忌諱,首先可提到男女同姓,仇姓和相差三、六等。同姓不婚意在防止血緣太近,影響后代。古代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藩”的說法,自有科學(xué)根據(jù)。仇姓不婚的起因在防止宗族械斗時有人“通敵”、“資敵”,從仇恨方面著眼,那是歷史上械斗和仇恨的遺物。男女年齡相差三歲和六歲向被稱為犯偏沖和正沖之忌,起因可能與所謂“一箭傷人則三歲殤,二箭傷人則六歲亡”的說法有關(guān),久沿成習(xí)。 舊日臺灣男人娶妻較普遍的是忌娶屬虎的女子,起因主要在于有人相信十二生肖中相克之說,因?qū)倩⑴藭俺缘簟睂倥!⒀?、豬、狗等的男人,故人多忌之,為了避諱,舊日臺灣屬虎女子多虛報一兩歲,或少報一兩歲,以避免屬虎的忌諱。 在臺灣,自古農(nóng)歷四月至九月結(jié)婚是忌諱的。諺語謂:“四月死日,五月差誤,六月娶半年某(妻),七月娶鬼某,八月娶土地婆,九月娶狗頭重,死某又死尪(夫)”。 其實,四月到九月忌婚事是有原因的。四月五月正是農(nóng)忙季節(jié),且氣候變化大,結(jié)婚辦喜事既影響農(nóng)事,又對健康不利,且四與死同音,五與無同音,給人不吉利之感。六月七月正是大熱天,舊日七月又是鬼節(jié)(普度),人們也以為不吉利。八九月為收成時候,有許多事要做,亦不宜把勞動力花在辦婚事方面,且九月霜降,霜與喪諧音亦謂不吉利。凡此種種,四月至九月結(jié)婚被看成是犯忌的。 閩南和臺灣,為親友婚禮送禮物時鐘、表、扇、傘、手巾、鏡子、刀子等均屬忌諱之列。鐘與終,表與婊同音,自是使人有不吉利之感;扇雖與善同音,但只用于夏天,一到秋涼即被拋之不用,有絕情之意,故不受歡迎;鏡子容易破,不破也會照出人的真面目,有叫人現(xiàn)丑之意,故屬忌諱文物;刀子易傷人,且有“一刀兩斷”的成語,用于送人有不懷好意之感,故多忌諱;手巾送人多是喪家用以答謝吊喪者的回敬品,用于婚禮或其他場合,均不受歡迎。傘是由遮陽板發(fā)展過來的,曾是宗教上的權(quán)力象征,普遍用于擋雨工具,還是18世紀(jì)后的事。有一時候,傘除了用于擋雨,還是女人賣俏的時髦物。它其所以成了贈送中的忌諱,主要因為傘與散同音,散即離散,人多不愿也?;蛘f人們只有雨天才用傘,你送傘給別人不就表明希望人家常過雨天? 因此傘被視為不吉利之禮物。 婚慶時,親友贈送禮物,一般要在婚禮舉行之前送達(dá),婚禮過后補(bǔ)送禮物,一般被視為希望他們再婚,自是忌諱;他如送紅包不可封住口,因封口要撕開,那顯得不吉利,亦為忌諱。 給產(chǎn)婦送禮物尤其要注意避免禁忌,不然會引起誤會。一般講,在閩臺給產(chǎn)婦送禮宜送公雞母雞,忌送菜鴨母。有說菜鴨母性冷,不適產(chǎn)婦食用,亦有說菜鴨母每每發(fā)出“敗、敗、敗”之聲,給人不吉利之感,故人多忌之。 平時交往和人際關(guān)系的忌諱,亦頗不少。在臺地和內(nèi)地相當(dāng)一些地方,在公媳面前忌說“扒灰”一語。扒灰,通常指公公和媳婦的不正當(dāng)關(guān)系,因此人多忌諱。以扒灰來表達(dá)公媳的不正當(dāng)關(guān)系,來源于一傳說。古時有一老人死了老伴,甚是傷心,后來他為兒子娶了兒媳,而兒子又經(jīng)常出門經(jīng)商,家里唯留公公和媳婦二人,一次,公公在媳婦房門的灰壁上題了一首詩,有點挑逗之意,這是不正經(jīng)的公公丑惡心靈的暴露。而媳婦亦非正經(jīng)貨,她見了公公的挑逗詩,也拿了筆和了一詩,意云:媳婦若得公公意,日為兒媳夜當(dāng)婆……。這么一來,一門亂倫的丑事產(chǎn)生了。某一天,媳婦的父親到家做客,公公心中有鬼,一時慌張了,想起兒媳門前灰壁的詩句,趕忙用小刀在灰壁上亂扒一通,親家不明其故,一再問是干什么的,公公含糊答說:“扒灰”。不久好事者把事情傳開來。于是“扒灰”一語成了公媳亂倫的代語,隨著大陸移民到臺開發(fā),“扒灰”一語亦傳到臺地,也成了臺灣的忌諱。 男人戴綠帽在閩臺和其他一些地方也多是犯忌的。在我國男人戴綠帽通常指妻子有紅杏出墻的丑聞。傳說古時某人妻子品質(zhì)不端,趁夫婿外出時勾引野漢,野漢每次前來尋歡作樂時總是頭上戴一頂綠帽,這事早引起鄰人的注目,而丈夫卻蒙在鼓里。一次野漢把綠帽忘在女人家,其丈夫見了感到新鮮,隨手拿起戴在自己頭上并走上街頭,鄰人見了都譏諷說:“戴綠帽的”。此后戴綠帽成了干丑事妻子之丈夫的代詞了。傳到臺地后,戴綠帽也一直成為一種忌諱的語言,前幾年,臺灣南投名間鄉(xiāng)農(nóng)會對此稍有疏忽,出了大笑話。他們?yōu)榱颂岣卟枞~生產(chǎn)質(zhì)量,舉行了一次制茶比賽,優(yōu)勝者發(fā)一頂色彩鮮艷的大綠帽??蓻]想到,優(yōu)勝者因此受到戲謔:“你們戴綠帽了!”被謔者自是不甘心,以為農(nóng)會有意捉弄,于是興師問罪,差點引起意外,主辦者一再表示歉意,才平息了風(fēng)波,可見綠帽忌諱影響之深了。 平時穿草鞋進(jìn)入別人家,多被視為忌諱,因為舊日家里死人或為父母送葬帶孝時才穿草鞋;廳中搭鋪,門板當(dāng)床亦多為忌諱,因為舊時廳中搭鋪是為死人移尸用的,門板多用于抬死人;吃飯時忌把筷子直插在飯中間,因為那是供死人的;衣褲破了,忌諱在身上補(bǔ)釘,說:“穿著補(bǔ)死不變”,主要擔(dān)心補(bǔ)釘時不小心會刺傷身體;還有忌把鞋襪放在灶頭,忌把女人褲曬在大街中,那大體與衛(wèi)生有關(guān);在賭場看書向被視為忌諱,因為書與輸同音,而賭者當(dāng)然不愿輸?shù)?。還有在女人面前說三八,破鞋,在男人面前說半頭生等,在閩臺一些地方,也都屬于忌諱之列。 海邊船上漁民多忌諱從船頭繞過,那主要是不愿見到水面漂浮的尸體,歷史上常有人因各種原因跳水而死,尸體漂于水面,人稱為“水馬”,船頭在前,在船頭走動的人可能最先見到。見到“水馬”者多被視為不吉利,為避免見到“水馬”人多忌諱繞船頭,久之成俗。 在數(shù)字的忌諱方面,閩臺多數(shù)人忌“四”字,這主要因為四與死近音,據(jù)傳不久前臺灣有位企業(yè)家買了一輛小車號碼為1274,幾夜睡不好,因為1274與“要你去死”近音,太不吉利了。他如“14”與實死近音,“24”與兒死近音,“45”與死吾(我)近音,“514”可讀“吾亦死”,“574”可讀“吾妻死”,“884”可讀“爸爸死”等等,也多屬于忌諱。歷史上兩地一些地方每逢每月初四日、十四日和四月初五日,行船、出車的都比較少,那多跟忌諱有關(guān)。對四的忌諱可能為閩臺特有的,其他地方對四多列為贊美數(shù)詞,如我國有四大古都,四大名山,四大古鎮(zhèn),四大書院,四大名園,等等,都足以證明對四并不忌諱。 (2)彩俗。人們對忌諱的事物,動作和語言一般說要盡量避免,是謂禁忌,但如果在關(guān)鍵時刻碰上了,那要想個逢兇化吉的辦法,這就是討吉利,也稱討彩頭或討口彩,那便是“彩俗”。過年過節(jié)或其他喜慶日子,人們多忌諱有人說“死”字,更要避免死了什么,但萬一發(fā)生了,自然要面對現(xiàn)實,盡可能想辦法彌補(bǔ)這不吉利的事,因此,遇到雞、鴨、豬、羊、牛死了,不說死,要是不懂事的小孩大嚷:什么死了,那么,大人得趕快補(bǔ)說,“小孩臭嘴,不算話!”喜宴時,過年過節(jié)時,往往因為小孩打破碗,引起大人不快,這時不好罵或責(zé)備小孩,通常說幾句:“歲歲平安”之類的話來掩蓋,歲與碎同音,有時碗破了一缺口,也叫人掃興,于是有“缺口招財,邊吃邊來”的話出現(xiàn)。要是有人不小心把筷子掉在地上,善于討彩頭的人就會說:“筷落了”——就是“快樂了”。在婚禮上要是打破了某種用具,是最忌諱的,每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有人說些吉利的話,如說:“現(xiàn)在破枯枯、明年生阿哥”,等。人們笑笑了之,這是在討彩頭。這種討彩頭,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 舊日福建和今日臺灣,人們常見到吉屋出租的招貼,這吉屋是空屋之謂也,空字不好聽改為吉。如今街頭賣的菜瓜,也有人稱為勝瓜,學(xué)名即絲瓜也,因絲與死近音,人多忌諱,故以菜瓜、勝瓜代稱之。桔與梨為吉利之諧音,故人們送禮多用之,菜和魚同財和余(或裕)諧音,其中韭菜與久財近音,人多高興,炒三絲有“早相思”之近音,在臺灣,年輕人上館子請戀人時多點此菜,意在討吉利,這些都是彩俗流行的產(chǎn)兒??曜釉纾驗轶缗c滯同音顯得不吉利,遂有筷子之名。舊日新婚喜慶時多有人以筷子為禮物相送,以筷子有快生貴子之意也,為吉利語,意在討彩頭,舊中國人們以人丁興旺為幸福,故把快生多生孩子為好事。在我國為老人祝壽早已成俗,祝壽多選擇整數(shù),逢十為常,人謂五十為壽,六十下壽,七十中壽,八十大壽,九十耋壽,百歲為期頤。百歲多用于亡過之代詞,人多忌諱,因此故,每逢百歲以九九稱之,而逢十做壽亦多做九不做十,九為久長之意,討彩頭也。凡給老人祝壽時,多敬送壽聯(lián)、匾幅和各種字畫,壽聯(lián)多嵌上福、壽字樣,以示吉利;匾幅寓意福也,字畫多松鶴或蝙蝠、花鹿等,松鶴延年長壽之意,蝙蝠、花鹿寓意福祿也,這些都明顯表現(xiàn)出討彩頭。 人們在數(shù)字上討彩頭也甚普遍?!?”在客家語中為“發(fā)”音,在以富為榮的時代,發(fā)財被認(rèn)為是絕大的好事,人多高興,故“888”最受歡迎,“168”可讀“一路發(fā)”,即一路上都發(fā)財,有人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1988年8月8日在閩、臺、港、澳及海外華人中新開張的公司、企業(yè),為歷年最多的一天,此無他故,因為這一天“8”字最多,亦即被視為發(fā)的機(jī)會最多的一天。他如“9”字與久同音,也與酒同音,“789”可讀成吃杯酒,吃酒多與喜事聯(lián)在一起,人多高興,亦為彩俗的一種。 閩臺和全國各地,人們不時可見到居家門上貼神荼郁壘、鐘馗以及“天宮賜?!?、“吉祥如意”的圖畫、字貼、對聯(lián)等,那多是迎新節(jié)慶時的裝飾,也多帶有討彩頭之意 新生嬰兒忌諱甚多,主要有忌沖,忌生人,為求得嬰兒健康成長,討彩頭更是不可少的,比較常見的有洗三旦和做滿月。洗三旦是在嬰兒出生第三天進(jìn)行,接受親友祝賀,稱三朝之禮,自有求吉利之意。做滿月是在嬰兒周月時給他(她)剃頭、修眉、穿新衣、著新帽等。剃頭時不可全剃光,要前留一塊后留一塊,前一塊叫聰明發(fā),后一塊叫撐根頭(百歲發(fā)),通常嬰兒滿月時還要佩掛外婆送的長命鎖、關(guān)刀、梳子、圓鏡等。圓鏡照妖,關(guān)刀驅(qū)魔,梳子去邪,長命鎖鎖住長命,那都在求吉利,也可說討彩頭。 目下臺灣以菜頭做禮品,可謂新的討彩頭習(xí)俗。菜頭也叫蘿蔔,栽培容易,生長快速,用途廣大,是我國人民多喜愛的菜蔬,《臺灣省通志》把它列為蔬菜的“第一目”。福建和臺灣民眾吃食蘿蔔多只吃其根,稱菜頭,而這菜頭與“彩頭”近音,于是菜頭被假借吉祥如意的俗語。臺灣同胞紛紛用以贈送親友,成為一種風(fēng)氣。 1995年春節(jié),臺灣各界人士舉行團(tuán)拜時,臺灣省農(nóng)會理事長簡全卿捧了一只重十一公斤的大菜頭致贈李登輝先生,象征“好彩頭”,李氏欣然接受,也祝福與會者都有“好彩頭”,大家善禱善頌,激揚(yáng)出一片新春喜氣。彩原是賭博或某種競賽中給得勝者的財物,后來在彩字下面加個頭字,成了彩頭,表示吉祥。如今臺灣選舉頻繁,商人應(yīng)景推出人選蘿蔔白胖胖的菜頭,配上綠油油的嫩芽十分可愛,人們多購買贈送候選人,贈者所費(fèi)無多,受者認(rèn)為是好彩頭,皆大歡喜,喜氣洋洋。 隨著時代的發(fā)展,與全國一樣,臺灣的忌諱也在變化中。舉個例子,舊日臺地商店開業(yè)或喜慶日子,門口忌諱有人唱曲,據(jù)說這忌諱與乞丐行乞有關(guān),因商店開業(yè)或其他喜慶日子,每每引來大批乞丐,他們唱著說著要主人施舍,乞丐一批一批來,常把喜事弄成一團(tuán)糟,于是人們每當(dāng)這種場合常把賣唱等等視為不吉利之舉,視為忌諱,可近代以來,這種風(fēng)氣大變,每有商店、酒樓開業(yè)或其他喜慶,總是載歌載舞鞭炮不停,唱曲還是一種熱鬧氣氛所不可少的。原來的忌諱,如今反成了彩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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