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余)赴吳臺,揚州大司馬杜公鴻漸為余開宴。沉醉歸驛亭,似醒,見二女子在旁,驚非我有也。乃曰:“郎中席上與司空詩,特令二樂妓侍寢?!鼻易碇兄?,都不記憶。明旦,修狀啟陳謝,杜公亦優(yōu)容之,何施面目也。余郎署州牧,輕忤三司,豈不難也。詩曰:“高髻云鬟宮樣妝,春風一曲《杜韋娘》。司空見慣尋常事,斷盡蘇州刺史腸?!薄 鹛啤し稊d《云溪友議》卷中 事亦見唐·孟棨《本事詩·情感》。
[述要] 劉禹錫離京到蘇州赴任,途經(jīng)揚州,大司空杜鴻漸特地為他大開盛宴。席間,劉喝得酩酊大醉,歸驛亭歇宿。半夜醒來,忽然發(fā)現(xiàn)身旁有兩名歌妓。他驚問二妓,從何而來?二妓答道:“郎中在宴席上,觀我們姐妹歌舞,乘興寫了一首詩,獻給司空。所以,酒席一散,司空命我二人前來侍寢。”劉醉中神思恍惚,記不起所作之詩。翌日早上,前去謝罪,才記起所寫的詩(見原文)。他自思:幸虧杜公肯優(yōu)容,否則,將何以為情。再說,自己只是尚書郎兼刺史,怎能輕易得罪朝廷三公呢!
[按語] 文中之詩,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后集》卷九謂系韋應(yīng)物所作。據(jù)《新唐書·杜鴻漸傳》載,杜卒于大歷四年。而韋、劉為蘇州刺史,則分別在貞元四年和大和年間。事顯虛妄。然經(jīng)小說家附會,道聽途說,人們久已耳熟能詳,“司空見慣”亦已流為成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