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有大小、有偏全。揚名顯親上也;克家干蠱,不墜先人之志,次也;服勞奉養(yǎng),又其次也。此大小之分也。能全上三者,上也。否則視其所急,盡吾力之所至,而次第圖之,此亦不失為孝子矣。此偏全之分也。
【注釋】干蠱:整治弊亂。
【譯文】對父母的孝心在意義上有大小之分、有偏全之別。自己立功揚名使家族光榮是上等大孝;能夠支撐門戶、拯治家中弊端,不失先人的志向,又是次一等的孝心;能夠順從并不辭勞苦地奉養(yǎng)雙親,更是次一等的孝心。這就是孝心在意義上的大小之分。以上三點都能全面做到,當(dāng)然是上策。否則就要根據(jù)事情的輕重緩急,盡我的力量努力做到,再依次序來謀求盡足孝心,這也不失為一個孝子。這就是孝心的偏全之別。
【評析】孝心不能狹隘地被理解為僅是在生活上對父母的“服勞奉養(yǎng)”,更重要的是要繼承先人的業(yè)績和遺志、為國立功并給家族帶來光榮,這就大大提升了孝心的精神內(nèi)涵。由于人的精力有限和材質(zhì)不同,對孝心更不可求全責(zé)備,例如:正在為國立功時,就不能在家“服勞奉養(yǎng)”;才力不足,就難以“揚名顯親”,所以對孝心分出輕重緩急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