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強租膠州灣
德國強租膠州灣是19世紀末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的事件之一。德國在甲午戰(zhàn)爭前就垂涎膠州灣。1896年12月,德國向清政府正式提出租借要求。1897年11月14日,德國借口2名傳教士在山東曹州巨野被殺,并以此為借口,派兵強占了膠州灣,奪取青島炮臺。清政府不敢下令反抗,便成了既成事實。1898年3月6日,李鴻章代表清政府與德國公使簽訂了《膠澳租界條約》,主要內(nèi)容是:①德國租借膠州灣,租期99年,在租期內(nèi),膠州灣完全由德國管轄,膠州灣沿岸100公里內(nèi)為中立區(qū),德軍可以自由出入等。②清政府允許德國在山東境內(nèi)修筑兩條鐵路。鐵路沿線兩旁各30里以內(nèi)的礦產(chǎn),德商有權(quán)開采。③在山東境內(nèi)舉辦任何事業(yè),如需用外人、外資和外國器材時,德國享有優(yōu)先承辦權(quán)。通過這個條約,德國在“租借”的名義下,強占了膠州灣,并把山東變成了德國的勢力范圍,從而開啟了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