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心非,名為錯。有心非,名
①為惡。過能改,歸于無。倘掩飾,增一辜
②。
【注釋】?、倜航?,稱為。②辜:罪過。
【譯文】 不是有心做錯的,稱為過錯;若是明知故犯的,便稱為罪惡。犯了過錯能勇于改正,錯誤就會越改越少,漸漸歸于無過。如果故意掩蓋過錯,那反而又增加一項掩飾的罪過。
【評說】 不經(jīng)意間做了不對的事,或者是“好心辦了壞事”,我們可以稱作“過錯”,還可以原諒;而存心做不好的事,或者是明知會有什么樣的惡果仍然去做的,我們就稱作“罪過”,那是一定要受到懲罰的。古人說:“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闭l能不犯錯誤呢?這要看是有意做壞事,還是無意做錯事。而更加重要的是,要看是“有過則改”還是“文過飾非”。無論你是無心之過還是明知故犯,都應該勇于承認錯誤,并且改正錯誤。即便是無意犯下了錯,也不要覺得委屈,不要強調(diào)客觀原因。有錯不改,那就是錯上加錯了,那是不可姑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