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美國佬”。是Yankee的譯音。該詞源于荷蘭語Jan Kees,即“John Cheese”(乳酪約翰),是17世紀(jì)50年代以后歐洲人對于制造并食用乳酪的荷蘭人的蔑稱(也可能是來源于荷蘭語Jantje,即“Little John”小約翰),或是來源于印第安人對“English”一詞的發(fā)音)。截至1863年,紐約的荷蘭移民似乎已使Yankee一詞改變了原意,而把它作為對在北面與他們毗鄰的康涅狄格州的英國移民的譏笑性稱呼(這些英國移民是第一批康州楊基佬,也是整個北部的移民中第一批被稱為楊基佬的人)。英國殖民軍的士兵們一直對英國移民們以含有淳樸與愚笨意味的Brother Jonathans(“喬納森的弟兄們”)相稱,現(xiàn)在卻稱他們?yōu)椤皸罨小薄?/p>
南方的移民感到北方的移民過于精明而老謀深算,對他們也以“楊基佬”相稱。而新英格蘭人卻把這個字眼看成是對他們的才干與刁鉆的一種贊許,居然受之坦然;不過,Yankee pedlar(“楊基販子”)這個稱呼直到19世紀(jì)初才出現(xiàn)。到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時期,所有的美國兵又被稱呼為Yankees或Yanks。1917年,美國兵都唱起了喬治·M.柯罕的《在那里》。從那時起,Yank和Yankee就普遍成為歐洲人對任何美國人——不管是軍人或是平民——的稱呼,成為山姆大叔或美國的代名詞。在拉丁美洲,Yankee被拼寫作Yanqui;19世紀(jì)50年代的“Yanqui go home”(“楊基佬滾回老家去”)則不僅是指美國士兵,也泛指美國的實業(yè)利益以及美國的政治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