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賤必賞,近愛必誅
明君無偷賞,無赦罰。賞偷,則功臣墮其業(yè);赦罰,則奸臣易為非。是故誠有功,則雖疏賤必賞;誠有過,則雖近愛必誅。疏賤必賞,近愛必誅,則疏賤者不怠,而近愛者不驕也。(《韓非子·主道》)
【注釋】 偷:茍且,隨便。墮:通“惰”,懈怠。
【譯文】 明智的君主不隨便給予獎賞,不任意免除刑罰。隨便進行獎賞,有功之臣工作就會懈怠;任意免除刑罰,奸邪之臣就容易為非作歹。所以如果誰確實有功勞,那么即使是疏遠卑賤的人也一定要給予他獎賞;如果誰確實有罪過,那么即使是親近寵愛的人也一定要加以懲罰。對疏遠卑賤的人有功必賞,對親近寵愛的人有過必罰,那么疏遠卑賤的人就不敢懈怠,親近寵愛的人也就不會驕橫了。
【評說】 法家的賞罰措施能夠遵循客觀公開和公正嚴(yán)格的原則,主張不分貴賤親疏一律平等,這一點是難能可貴的。賞罰措施如果運用得當(dāng),也能夠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F(xiàn)代管理學(xué)認(rèn)為:如果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一個人的能力僅能發(fā)揮20%~30%;如果加以適當(dāng)?shù)募?,則可發(fā)揮到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