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藝術
這一術語始于1960年,是一種當代藝術,其最基本的媒體就是藝術家自己的身體。身體藝術既可以在私下完成,借助照片和電影傳達給公眾,又可以公開完成。身體藝術有時是預先設計好的舞蹈動作的表演,有時也是即興的。藝術家常采取一些自虐的方式(尤其是在加利福尼亞),如故意斷肢、漂浮在一個盛滿臟水的浴盆里或是被槍彈擊中等等。一般說來,在身體藝術的表演中觀眾并不重要,他們僅僅是被邀請來觀看表演。意大利藝術家維托·阿孔奇于1970年在紐約表演的《摩擦》(RubbingPiece)是一例著名的身體藝術作品,藝術家摩擦他的胳膊直至磨出傷痕。吉爾伯特(Gilbert)和喬治(George)也是有典型意義的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