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巨為母埋兒
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 及掘坑三尺,得黃金一釜。上云:官不得取,民不得奪。有詩為頌。 ①
詩曰:郭巨思供親,埋兒為母存。黃金天所賜,光彩照寒門。②
【注釋】?、賴L:常。盍(hé):何不。釜(fǔ):古代的鍋。這里指形狀似壇的一種容器。②賜(cì):賞給。
【譯文】 漢朝郭巨,家庭貧窮,有一個三歲的兒子,一位年邁的老母親。老母親體恤家人,常常把自己的飯食節(jié)省一部分給孫子吃。郭巨看在眼里,很是心酸,就對妻子說:“家里貧窮,不能好好地供養(yǎng)母親,兒子又要分吃母親的飯食;何不埋掉這個兒子?”當(dāng)他們挖地三尺多深時,忽然見坑里有一壇黃金,上面寫著“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八個字。
對此,有一首詩頌揚(yáng)道:郭巨思供親,埋兒為母存。蒼天賜黃金,福氣臨寒門。
【評說】 在家庭中,母親的地位比兒子的重要。兒子可以再生,母親一世只有一個,郭巨擔(dān)心養(yǎng)孩子會影響對母親的供養(yǎng)。郭巨的這種感情在我國古代社會是真實的。但是,“為母埋兒”,孝是“孝”了,總是有悖天倫。那么,如何才能兩全其美呢?至孝感天、“天道酬善”:天賜郭巨黃金,使他們夫妻倆能夠孝敬母親,并得以兼養(yǎng)兒子。這是善良的人們最理想的結(jié)局。
“為母埋兒”等違背倫理、違反人性、違犯法律的愚孝蠢行,在現(xiàn)代社會已經(jīng)不可能再發(fā)生了;但是娶了老婆忘了娘、生了兒子忘了爹甚至辱罵毆打虐待父母的事,則還時有發(fā)生。
“一邊是兒子媳婦吃飽喝足睡熱炕,一邊是老父老母缺吃少穿住豬圈?!边@樣的報道,幾乎年年都有,已經(jīng)不再是新聞了。
孝,不可迂腐,更不可淪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