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珂
蔡磷,字勉旃,吳縣人。重諾責(zé)②,敦風(fēng)義③。有友某以千金寄④之,不立券⑤。亡何⑥,其人亡。蔡召⑦其子至,歸之。愕然⑧不受,曰:“嘻! 無此事也,安有寄千金而無券者?且父未嘗⑨語⑩我也?!辈绦υ唬骸叭谛?,不在紙。而翁(11)知我,故不語郎君?!弊漭?sup>(12)而致(13)之。
【注釋】①本文選自《清稗類鈔·敬信》。徐珂(1869年—1928年),原名昌,字仲可,浙江杭縣(今杭州)人。旃,音zhān。
②〔諾責(zé)〕諾言和責(zé)任。
③〔敦風(fēng)義〕重視情誼。
④〔寄〕寄存,寄放。
⑤〔券〕書面證明。
⑥〔亡(wú)何〕沒多久。
⑦〔召〕召喚,召集。
⑧〔愕(è)然〕很吃驚的樣子。
⑨〔未嘗〕未曾。
⑩〔語〕告訴。
(11)〔而翁〕你的父親。而,同“爾”。
(12)〔輦(niǎn)〕車子,這里是“用車子運”的意思。
(13)〔致〕歸還。
【譯文】蔡璘,字勉旃,吳縣人。很注重諾言和責(zé)任,對情誼很忠厚,篤實。有一位朋友將很多錢寄放在他那里,沒有立字據(jù)。沒過多久,這位朋友就死了。蔡璘呼喚那人的兒子來,(把錢)還給他。(那人的兒子)感到驚訝沒有接受,說:“哎,沒有這件事呀,怎么會有寄放那么多錢卻不立字據(jù)的人呢?況且,我的父親也沒有告訴過我(這件事)呀?!辈汰U笑著說:“字據(jù)立在心中,不是立在紙上。你父親很了解我(的為人),所以沒有告訴你?!庇谑潜阌密囎?把錢)運到(那人)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