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源局和寶泉局
明代鑄錢機構(gòu)。明朝錢比元代多,但比其他朝代少,尤其是萬歷以前,不但比不上宋代,連漢唐也不如。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朱元璋在稱號吳國公時就設(shè)立寶源局。二十四年打敗陳友諒以后,在江西設(shè)置寶泉局,鑄造五種大中通寶錢,即小平、折二、折三、折五、當十,并在各省分設(shè)寶泉局鼓鑄。錢的背面有各省的局名,計有北平、豫、濟、京、浙、福、鄂、廣、桂等,每局有五等。小錢背面多只有局名,折二以上還有數(shù)目字,如廣西鑄的折二錢則為桂二,福建鑄的折三錢則為三福。洪武元年(1368年)頒布洪武通寶錢制。除京師南京的寶源局以外,各省都設(shè)寶泉局來鑄造洪武通寶,也分為五等,小平錢在背面穿孔右邊有“一錢”兩字,這是紀重。折二為2錢,折三為3錢,折五為5錢,當十為1兩,這當十錢的背面,除了“一兩”二字以外,穿孔上面還有一個“十”字,讀起來是“十一兩”,這是說當10錢重1兩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