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理于事
將某種理論、道理,寄寓于某件事,或以這件事為引子,或在完成這件事的過程中,將某種理論、道理揭示出來,以達到啟發(fā)、教育人的目的。
東周時期,齊威王沉湎于酒色,喜聽音樂,不理朝政。有一天,一位叫騶忌的人,自稱善于彈琴,特來彈琴給齊威王取樂。齊王命人將琴擺好,可是騶忌只撫弦而不彈。齊王問騶忌為什么撫而不彈?騶忌回答說:“我不但會彈琴,還懂得彈琴的道理?!饼R王會彈琴,卻不懂得彈琴的道理,就叫騶忌說給自己聽聽。騶忌說了一通琴理,話鋒一轉(zhuǎn)說:“我以彈琴為自己的事業(yè),就懂得彈琴; 大王以國家為自己的事業(yè),豈不懂得治理國家?現(xiàn)今大王統(tǒng)領國家,而不治理國家,無異于我撫弦而不彈琴。我撫弦而不彈,不能使大王滿意; 而大王統(tǒng)領國家,而不治理國家,恐怕人民也不滿意吧!”齊威王聽騶忌這樣說,深感愕然,就說:“先生以彈琴啟發(fā)我、開導我,我明白了道理,一定聽你的?!弊源?,齊威王勤于國政,一心治理國家。
寓理于事,是一種說辨謀略。運用這一謀略說理,可以起到迂回側(cè)擊,避免正面沖突的作用,同時還可以避免單純的理論說教,有利于吸引對方,開導對方,吸收、采納自己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