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公叔
【出典】 《后漢書》卷四十三《朱暉傳》附《朱穆傳》:“穆字公叔。年五歲,便有孝稱。父母有病,輒不飲食,差乃復常。及壯耽學,銳意講誦,或時思至,不自知亡失衣冠,顛隊坑岸?!渥鸬轮氐?,為當時所服?!掠种督^交論》,亦矯時之作?!聻榧街荽淌??!e劾權貴,或乃死獄中。……帝聞大怒,征穆詣廷尉,輸作左校。太學書生劉陶等數(shù)千人詣闕上書訟穆曰 :‘……而穆獨亢然不顧身害。……臣愿黥首系趾,代穆校作?!塾[其奏,乃赦之。”
【釋義】 朱穆字公叔,東漢南陽人,歷任侍御史、冀州刺史、尚書,為官清正,敢于舉劾權貴,著《絕交論》表示要棄絕私交,意在矯正時人以勢利相交。后世用作詠慎交的典故。
【例句】 我心不畏朱公叔,君意須防劉孝標。(馬異《答盧仝結交詩》4156)這里以朱公叔自比,自謂在交友問題上,自己敢于矯正時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