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曰:如朕為人上者,欲法令之行,惟身先之,而人自從。即如吃煙一事,雖不甚關系,然火燭之起多由于此,故朕時時禁止。然朕非不會吃煙,幼時在養(yǎng)母家頗善于吃煙。今禁人,而己用之,將何以服人?固而永不用也。
【注釋】吃煙:吸煙。
【譯文】訓令說:像我這樣處在萬民之上的人,要想推行法令,只有自己率先垂范,才能使人們自然遵從。即便如吸煙這樣一件小事,雖然不關很大的利害,但火災的發(fā)生多由于此,所以我時時禁止。但我不是不會吸煙,小時在養(yǎng)母家很喜歡吸煙?,F(xiàn)在要禁止別人吸煙,而自己卻不禁,將拿什么來說服人呢?所以就從此永遠不再吸煙了。
【評析】當政者制定和推行法令,只有像康熙戒煙一樣痛下決心、從我做起,才能使法令能夠公平正大地布行天下。如果在大會上正顏厲色地要求部下廉政拒腐,自己卻在私下里瘋狂受賄,縱有再多再嚴的懲治腐敗的法律條文,都只會淪為首先遭到自我嘲諷的一紙空文。這種現(xiàn)象如果遲遲得不到糾正,任其潛滋暗長,世風就會變成一個能消解和吞噬一切綱紀的黑洞。法大如天,無有例外,才能顯出法令的威力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