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宗祥
浙江吳興人。字仲和。光緒進士。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留學日本。1903年歸國,在北京京師大學堂任教。后任法律館纂修、法制院副使。1912年起,歷任袁世凱總統(tǒng)府秘書、法制局長、大理院長、司法總長,為袁復(fù)辟效力。1916年出任駐日公使,在段祺瑞指使下,出賣國家主權(quán),換取大量借款,激起全國人民義憤 。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fā),與曹汝霖、陸宗輿同被怒斥為賣國賊,北洋政府被迫將三人免職。次年出任中日中華匯業(yè)銀行總理。1925年任北京通商銀行總理。1942年在華北日偽政權(quán)任職。后遷居上海,1962年10月1日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