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省罰,小罪乃殺
凡戰(zhàn),固眾相①利,治亂進止,服正成恥,約法省罰,小罪乃殺②,小罪勝,大罪因。(《定爵第三》)
【注釋】?、傧啵河^察。②殺:停止。
【譯文】 大凡作戰(zhàn),都要穩(wěn)定軍心,把握時機;治理混亂的秩序,進退要有節(jié)制;服從正確的命令,以違抗命令為恥辱;簡省法令,減少刑罰,小罪就會停止;犯小罪者如果得逞,犯大罪者就會接踵而至。
【評說】 人世間有正義也有邪惡,有英雄也有庸者。人是最復(fù)雜、最難以捉摸的種群。罪沒有因法的存在而消亡,相反可能因為法的出臺而滋生新的犯罪發(fā)生。這既是法的悲哀,也是人類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