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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文 | “七君子”保釋出獄 |
| 釋義 | “七君子”保釋出獄1937年7月7日,日本在盧溝橋向中國守軍發(fā)起進攻,“七七”抗戰(zhàn)爆發(fā),全國性抗戰(zhàn)開始。8日,蔣介石在廬山接到秦德純等人關于盧溝橋事變的發(fā)生經過報告后,當天日記中記道:“倭已挑戰(zhàn),決心應戰(zhàn),此其時乎!”[1]17日,蔣介石在廬山談話會第二次全體會議發(fā)表講話:“盧溝橋事變的推演,是關系中國國家整個的問題,此事能否結束,就是最后關頭的境界?!薄叭绻R溝橋可以受人壓迫強占,那末,我們百年故都,北方政治文化的中心與軍事重鎮(zhèn)的北平,就要變成沈陽第二;今日的北平若果變成昔日的沈陽,今日的冀察,亦將成為昔日的東北四省。北平若可變成昔日的沈陽,南京又何嘗不可變成北平!”他聲明:“我們的立場,有極明顯的四點:(一)任何解決,不得侵害中國主權與領土之完整;(二)冀察行政組織,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變;(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換;(四)第二十九軍現在所駐地區(qū),不受任何的約束?!彼€表示:“我們固然是一個弱國,但不能不保持我們民族的生命,不能不負起祖宗先民所遺留給我們歷史上的責任;所以到不得已時,我們不能不應戰(zhàn)?!绻艞壋叽缤恋嘏c主權,便是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那時便只有拼民族的生命,求我們最后的勝利?!笔Y介石宣布:“我們希望和平,而不求茍安,準備應戰(zhàn),而決不求戰(zhàn)。政府對盧溝橋事件,已確定始終一貫的方針和立場。我們知道全國應戰(zhàn)以后之局勢,就只有犧牲到底,無絲毫僥幸求免之理。如果戰(zhàn)端一開,那就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無論何人,皆有守土抗戰(zhàn)之責任,皆應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sup>[2]蔣介石這篇重要談話,于19日以《最后關頭》為題公開發(fā)表。他在這一天日記中還寫道:“政府對和戰(zhàn)表示決心,此其時矣!人以為危,我以為安。主意既定,無論安危成敗,在所不計,對倭最后之方劑,唯此一著耳?!薄皶婕劝l(fā),只有一意應戰(zhàn),不再作回旋之想矣。”[3]蔣介石在廬山的談話,“主張堅決抗戰(zhàn),反對妥協(xié)退讓”,“確定了準備抗戰(zhàn)的方針,為國民黨多年以來在對外問題上的第一次正確的宣言”[4],因此受到包括中國共產黨的各黨派和全國同胞的熱烈贊揚與歡迎。 沈鈞儒、鄒韜奮、章乃器、李公樸、沙千里、王造時、史良七人在蘇州獄中獲悉盧溝橋事變發(fā)生后,于14日向宋哲元及廿九軍全體將士發(fā)出一電,并捐贈100元表示勖勉。電文說:“敵在盧溝橋等處連續(xù)挑釁,后復圍攻平市,并調集大軍,企圖席卷華北,幸賴貴軍英勇抗戰(zhàn),未逞奸謀。同人等身羈囹圄,應援乏術,翹首北望,只有憂惶,謹先匯上百元,聊表寸意。尚望再接再厲,不屈不撓,堅守疆土,搶救危亡?!?sup>[5]蔣介石在廬山談話會發(fā)表的談話公布后,沈鈞儒等七人于7月21日致電蔣,說,談話“義正辭嚴,不勝感奮,深信在此偉大號召之下,必能使全國人心,團結愈固,朝野步驟,齊一無間,同在鈞座領導之下,以趨赴空前之國難”。同時指出:“鈞儒等身羈囹圄,心懷國族,寇氛日亟,倍切憂惶,赴難無方,赤誠共抱,企望旌麾,無任神馳。”[6] 由于“七七”抗戰(zhàn)爆發(fā)后,國內政治局勢有了很大變化,全國上下團結一致抗戰(zhàn)的局面業(yè)已形成,沈鈞儒等在前年華北事變國家民族危難之際,率先奮起倡導抗日救國運動,振聾發(fā)聵,不僅無罪,而且有功,已是路人皆知。此時去蘇州探監(jiān)慰問并請他們題字的人日益增多,一些國民黨政要邵力子、李烈鈞、覃振、潘公展等都要求將他們釋放出獄。7月底,蔣介石電令江蘇高等法院將沈等開釋。30日,高院即擬具裁定書,以“沈鈞儒等各被告危害民國一案,羈押時逾半載,精神痛苦,家屬失其贍養(yǎng)”為詞,裁定停止羈押,交保釋放[7]。 31日下午5時20分,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李公樸、王造時、史良、沙千里七人光榮出獄。他們的家屬和辯護律師共三十余人前往看守所迎接。當沈鈞儒等走出看守所大門時,鵠立在烈日下等候的民眾二百余人表示熱烈歡迎,并高呼抗日救國口號,一時軍樂齊鳴,爆竹聲與歡呼聲交織在一起,情況極為熱烈。沈鈞儒代表大家對各報記者說:“鈞儒等自經法院羈押,迄已半載余,雖身在囹圄,身體仍頗感舒服。此次司法當局裁定,準予停止羈押。關于案件上之將來結果如何,自當聽候法院處理,至鈞儒等今天步出獄門,見抗敵之呼聲已普遍全國,心中萬分愉快,當不變初旨,誓為國家民族求解放而奮斗?!?sup>[8]沈等及其家屬,隨即由各方代表及學生數十人,手持旗幟,列隊為前導,護送玉花園飯店,并出席張一麐、李根源等舉行的歡迎宴會。蘇州各界原定在第二天舉行慶祝大會,被沈等婉言謝絕。 8月1日,沈鈞儒等七人回到上海,沈代表大家向歡迎的群眾與記者發(fā)表談話說:“我們之出獄,完全是蔣委員長的意思,我們對他很感激。我們一接到蔣先生電報,即赴京謁見。”[9]王造時后來回憶說:“蔣介石于七月十七日在廬山發(fā)表談話,宣言對日抗戰(zhàn),并于七月底電令蘇州高等法院將我們釋放,要我們去南京開會。”[10]七人在上海發(fā)表共同談話稱:“關于時局問題,我等過去主張有二個:一為團結,即全國民族聯(lián)合戰(zhàn)線,二為抗日。目下全國團結已有堅強基礎,抗日亦已為全國一致之要求,深信在中央領導之下,必可展開極偉大之民族解放戰(zhàn)爭,而且必可取得最后之勝利。我等惟有準備一切,在民族戰(zhàn)爭中盡一份人民之天職?!?sup>[11] 隨后不久,孫曉村、曹孟君也獲釋出獄。 沈鈞儒等出獄,江蘇高等法院當時裁定書寫明,只是所謂“停止羈押”,屬于交保釋放,對于救國是否有罪,他們是否危害民國,案情并未了結。國民黨當局這樣做,一方面是給自己下臺遮遮面子,另一方面是故意留下一條辮子,以便有朝一日認為他們“謀反”時可以隨時予以治罪。直到1939年1月26日,上海、南京、蘇州早已淪陷,國民政府已經從南京、武漢遷到重慶,《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有關危害民國的某些條文也已作了修改,其中原來所規(guī)定的宣傳與三民主義不相容之主義者為犯罪的條款已經刪去,四川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檢察處才將對沈鈞儒等的起訴書予以撤回。撤回起訴理由書說:“查被告等雖屬組織團體號召民眾,但其所謂抗敵御侮及聯(lián)合各界救國各節(jié),均與現在國策不相違背,不能認為以危害民國為目的。該被告等之行為自屬不罰之列。本案雖經起訴在先,惟既發(fā)現應不起訴情形,合依同法第一條撤回起訴。”[12]陶行知等也并案撤銷通緝。至此,國民政府才對“七君子”案作了司法上的了結,救國無罪最終由歷史作出了正確的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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