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高嚴法排異己
秦二世(公元前211—前207年在位)時,趙高專權(quán),引起不少大臣的公憤和非議。因此,趙高決計要誅滅異己,穩(wěn)固大權(quán)。
有一天,二世胡亥向趙高表示,自己已貴為天子,想趁身體康健之時,盡情享受人間的一切快樂。趙高告訴二世說:“這只有賢明的君主才能做到,而昏庸的君主是禁忌的?,F(xiàn)在我聽說不少公子和大臣對沙丘(今河北平鄉(xiāng)東北)密謀事件有所猜測,這樣遲早是要出亂子的?!彼ㄗh二世用嚴峻的法律和殘酷的刑罰,讓有罪的人連坐受罰,逮捕犯罪者的全族,誅滅大臣,疏遠兄弟姊妹。把原來貧窮的人提拔起來,使他們富有,把原來下賤的人提拔起來,使他們富貴。清洗先帝任用的所有大臣。另外任命皇上所親信的人在身邊任職。這樣他們就會從內(nèi)心真正體會到皇上的好處。禍害消除,奸計杜絕,群臣中沒有誰不受到皇上的恩澤,蒙受皇上的厚德。這時,皇上就可以放心地享樂了。
二世同意了趙高的意見,下令修訂法律,嚴厲刑罰。每當群臣和公子犯法,二世總是把他們交給趙高審辦。趙高借此誅殺了曾經(jīng)法辦過自己的大臣蒙毅,先后有12個公子在咸陽被殺示眾,10個公主在杜縣(今陜西西安西南)車裂而死。公子高犯罪后想逃亡,可又怕連累家族成員,只好向二世呈報,請求一死。二世和趙高非常高興,他們認為這樣一來,不會再有人敢違背自己的意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