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出《史記·李斯列傳》。
從春秋戰(zhàn)國到秦始皇統(tǒng)一六國,秦國很多大臣并不是秦國人。這些大臣大都職位很高、名望很大,稱為“客卿”。如春秋時的大夫百里奚、蹇叔、丕豹;戰(zhàn)國時秦孝公的國相商鞅;秦惠王的國相張儀,將軍司馬錯、甘茂;秦昭王的國相范雎及秦始皇的國相呂不韋,都是秦國掌握了大權(quán)的“客卿”。
秦始皇時,國相呂不韋因罪被黜,接著韓國人鄭國也出了問題,引起了秦始皇對客卿的懷疑,便下令驅(qū)逐“客卿”。鄭國是個水利專家,為秦國主持開鑿了一條灌溉渠,把涇河水從云陽經(jīng)三原、富豐、蒲城,同洛河連通起來(都在今陜西境內(nèi))。這本來不是壞事,可是后來發(fā)覺: 韓國為了要削弱秦國的軍事力量,所以才協(xié)助修渠,目的在于消耗秦國的人力和財力。秦國的宗室大臣覺得受到了欺騙,紛紛勸秦始皇,希望秦始皇趕走并非秦國人的大臣,逐客令就這樣發(fā)布了。
當時,楚國人李斯正在秦國擔任長史。為了不被驅(qū)逐,他上書秦始皇以反對逐客,并舉出了秦國歷史上一些客卿的功績,證明逐客是不明智的政策。秦始皇認為他說得有理,于是棄除了逐客令,并恢復了李斯的官職。后李斯官至丞相。《史記·李斯列傳》記載了這段歷史,李斯的《諫逐客書》也流傳了下來。
由此,凡主人對客人不表歡迎,催他離去,就叫下“逐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