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① 即“曹錕憲法”。② 國民黨偽憲法。1946年11月15日,國民黨非法召開一手包辦的“國民大會”。12月25日,通過了所謂《中華民國憲法》。1947年1月1日,國民黨政府公布偽憲法,宣布12月25日實施。共十四章,一百七十五條,形式上抄襲了資產階級憲法中一些自由平等的條款,實質上是《訓政時期約法》和《五五憲章》的翻版。它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確認了以蔣介石專制獨裁統(tǒng)治為核心的法西斯的國家制度,剝奪了人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維護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經(jīng)濟制度,特別是保護了四大家族的壟斷利益和帝國主義的在華特權。因而出籠之后,立即遭到中國共產黨、一切民主黨派和全國人民的憤怒聲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