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音樂
既是一種藝術形式,又是一種人生觀。在這類音樂的演出中,通常弄得演奏者、觀眾啼笑皆非。有些作曲家的危險音樂作品,還使用多種不同手段主動向聽眾發(fā)起攻擊。羅伯特·阿什里的《狼人》(1964),就是音樂作品中噪音超出人聽覺所能承受的極限的典型實例。
危險音樂欣賞過程中雖有可能出現(xiàn)流血事件,但通常不是作曲家的作品直接造成的。然而,在演出中的“意外事件”卻備受歡迎。還有些危險音樂作品類似善意的惡作劇,如菲爾·科納(PhilCorner)的《前奏曲》。
危險音樂常常同現(xiàn)實生活密切相關,許多作品都帶有政治色彩。例如,科尼爾的《一枚殺傷型集束炸彈將投向觀眾》和丹尼爾·倫茨(DanielLentz)的《骷髏殘骸休言窺視》,都是反戰(zhàn)爭的作品,后者的演出形式與傳統(tǒng)音樂會大相徑庭。倫茨的另一作品《反低音音樂》也是反戰(zhàn)爭作品。該作品有四種可供任意選擇的“可動結尾”(它們亦可同時并用);作品演出中,使用25—100種引人發(fā)笑的舞臺裝置;同時,還包括朗讀幸免死于越南戰(zhàn)爭中的許多美國作曲家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