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南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所載的一段故事。
宋朝時,有個叫田登的人,他做了州官后,搜刮民財,欺壓百姓,人們湊在一起就編一些與“登”字同音的笑話,來諷刺揭露他。田登氣急敗壞,決定不準人們在講話或?qū)懳恼聲r用“登”或與“登”同音的字。凡是觸犯了他忌諱的人,輕者鞭抽,重者判罪。有一年在元宵節(jié)放燈時,他貼出布告寫道:“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平時老百姓夜間點燈,也只能說“點火”,不敢說點燈。
“只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的俗語即由此而產(chǎn)生,形容反動統(tǒng)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人民連正當?shù)幕顒右惨艿较拗?;也指胡作非為的人不許別人有正當?shù)臋?quán)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