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律
西漢劉邦與民約法三章,統一全國后,命大臣制定新律。相國肖何以李悝的《法經》6篇為基礎,參照秦律,增加戶、興、廄3篇,合為九篇稱“九章律”,它是漢律的核心。之后,叔孫通補增9章律的不足,又制定傍章18篇,是為《漢儀》,對禮儀方面作了新規(guī)定;張湯制定有關宮廷警衛(wèi)的專門法律,即越宮律27篇;趙禹制定有關朝賀制度的專門法律,即朝律6篇??傆嫼?0篇,統稱之為漢律。漢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令、科、比四種,律60篇,而“比”有900余卷、令有300余篇、科條大辟方面(處死)即有409條。漢律有100多萬字,但大多已散失,篇目仍可查考到的有近百余種。漢朝的刑事法律散見于各種歷史典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