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者,取人之長;教人者,去人之短》
用人,應當利用他的長處;教人,應當幫助他去掉缺點。清·魏源《古微堂·學篇》:“用人者,取人之長,避人之短;教人者,成人之長,去人之短也。惟盡知己之所短而能去人之短,惟不恃己之所長而能收人之長?!?/p>
【例】“用人者,取人之長,避人之短;教人者,成人之長,去人之短也?!边@是知人、用人之法。任何人有長處也有弱點,而且長處中還有弱點,弱點中還有長處。明白這些情況,而且能夠注意克服自身弱點,并能正確對待別人的人,才能了解人、用好人。(袁闖《中國管理通鑒·名言卷》)
又作〔用人要用長,教人要教短〕
【例】論用人,就只著眼于他的長處,如若百般挑剔,那就沒可用的人了。論教學,固然要助長學子們的長處,但更重要的是補充他們知識的不足,責求他們品行的缺短。古人說得好:“用人要用長,教人要教短”,一點不錯。(白理明《長短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