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島《題李凝幽居》
閑居少鄰并,草徑入荒園。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2。
過橋分野色,移石動云根3。暫去還來此,幽期不負言4。
【注釋】
1.李凝:《唐詩紀事》卷四十作李款,《唐才子傳》卷五作李余。事跡不詳。幽居:隱居。
2.僧敲月下門:《唐宋遺史》記載:“賈島苦吟。赴舉,至京師,得句云:‘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又欲改‘敲’為‘推’,騎驢舉手吟哦,引手推敲之勢,不覺沖京尹韓退之節(jié)。左右擁之至,具述其事。退之笑曰:‘作敲字佳?!嗣梭H并轡哦詩,久之而去?!睆拇恕巴魄谩本统闪苏遄米志涞男g(shù)語。
3.云根:云出之處。《公羊傳》:“觸石而出,膚寸而合。”因稱石為云根。上句乃野色分而過橋,此句即云根動而移石。云出拂山石而過,仿佛山石在移動。
4.幽期:指共同隱居的約期。
今譯
你獨自幽居在這郊野,
一條草徑,通向你那荒蕪的園林。
鳥兒歇宿了,宿在池邊幽靜的樹上,
月兒出來了,有僧人靜靜地敲門。
這里的景色,可是從野外過橋分得?
遠遠的石頭在動,噢!那是云氣拂石而過。
我雖然暫時告別,很快就會回來,
決不違背與你共同隱居的許諾。